1980年,《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出,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标志着我国生育政策开始进入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数量的一孩政策阶段。由于这一阶段人们的生育愿望受到政策的严格限制,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空间也同样受政策的严格约束。
随着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生育政策对人们生育子女数量的限制减小,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空间则随之扩大。学术界普遍质疑三孩政策的实施效果,在此背景下,如何保障有生育意愿夫妇的生育权利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扩展了人们的生育选择空间,发展生殖医疗技术以保障人们的生育意愿无疑成为一个重要的配套政策选项。在三孩生育政策背景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发展不仅可促进我国医疗技术的进步,同时也能更好地满足三孩生育政策下人们的生育需求。
近年来我国人口登记结婚年龄呈逐年升高趋势,晚婚必然导致晚育,这导致在三孩生育政策背景下,育龄妇女的三孩生育年龄将会大大高于二孩生育年龄,预计将达到34岁左右。2018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显示,在18~49岁的受访对象中,仅9.23%的男性和 8.32%的女性有三孩生育意愿,两者比例均低于10%。各个年龄组受访对象的三孩生育意愿在4%~17%之间,其中18~24岁组最低,其次是35~39岁组,接下来是40~44岁组,45~49岁组最高。由此可见,受访对象年龄越小,三孩生育意愿越低;受访对象年龄越大,三孩生育意愿越高。这意味着在三孩生育政策背景下,许多育龄妇女在生育过程中会面临高龄生产难题。育龄妇女生育年龄的升高必然导致其罹患不孕不育症的概率随之升高,从而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需求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