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25
由于世界各国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发展持不同态度,从而导致各国法律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管控存在明显差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指出,我国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这说明我国同法国、德国及日本等国家一样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持非常谨慎的态度,严厉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及美国的部分州则对代孕行为持完全开放的态度。
加拿大、瑞典、英国及澳大利亚等国虽然禁止商业性代孕行为,但允许非营利性的慈善代孕行为合法存在。各国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方面的立法差异使我国部分民众通过跨境生育等方式,规避了国内代孕法律风险。经济全球化人口跨境流动的日益频繁,对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行业的进步和发展提出要求。我国生育政策先后经历“一孩政策”“双独二孩”“单独二孩”“全面二孩”和三孩生育政策演变阶段。2018 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这标志因实施计划生育政策需要而组建的国家“计划生育”部门正式成为历史,我国生育政策也由此开始步入“后计划生育”时代。2021年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计划生育法》提出,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从法律上正式宣告我国生育政策进入了三孩生育政策发展阶段。三孩生育政策不仅是允许人们生育子女数量的简单变化,同时还具有区别于以往严格调控人口增长数量的深刻政策内涵。这意味着我国人口政策正在经历从以往计划生育时代强调“少生优生”向鼓励“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方向转变。在此背景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发展无疑是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服务及提高公民生殖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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